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宇宙星球 #51

51.我不仅能凭木星

51.我不仅能凭木星灵的靠近和流注的温柔和甜蜜,还能凭以下事实认出他们的同在:他们的流注尽可能地施加在我脸上,使我笑容满面、开朗愉快,并且在他们同在期间一直这样。他们说,当他们造访他们星球的居民,以这种方式想要赋予他们安宁和衷心的喜悦时,就会把这种愉快的表情传给他们。我能感觉到他们所赋予的安宁和喜悦充满我的胸腔和内心。它将造成干扰和烦忧,并使头脑充满各种情绪的对未来的欲望和焦虑一扫而空。我通过这种方式能确定木星居民过得是哪种生活。各个星球居民的性质从来自那里的灵人的性质就能得知,因为每个人死后都会保留自己的生活方式;当他成为一个灵人时,仍继续过着同样的生活。我发现,他们拥有祝福的状态,甚至拥有一种更为内在的幸福。我通过觉察到他们的内层没有向天堂关闭,而是打开而发现这一点;内层越向天堂打开,他们就越容易接受神的良善,这良善伴随着祝福和内在的幸福。那些不按天堂的次序生活的人则截然不同,他们的内层关闭,他们的外层则向尘世打开。

属天的奥秘 #978

978.如今,很少有

978.如今,很少有人知道何为内在人、何为外在人。他们以为两者是一回事,这主要是因为人们相信他们凭自己的自我实行良善、思想真理;事实上,相信这一点是人的自我的性质。然而,内在人与外在人有着天壤之别。无论有学问的还是没学问的,当反思这个问题时,他们对内在人只有一个概念,即:它是思维,因为它在内,或是内在的东西;对外在人也只有一个概念,即:它是肉体,以及肉体的感觉和快乐的生命,或说肉体的感觉能力和快乐,因为它在外,或是外在的东西。殊不知,他们以为属于内在人的思维其实并不属于内在人;因为内在人里面只有主的良善和真理,主已将良心植入内层人。就连恶人,甚至最坏的那种,也都有思维,缺乏良心的人同样有思维。由此清楚可知,人的思维并不属于内在人,而是属于外在人。肉体及其感觉和快乐的生命,或其感觉能力和快乐并不是外在人,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:灵人虽然没有诸如活在世上时所披的那种肉体,也照样拥有外在人。
但没有人能知道何为内在人、何为外在人,除非他知道每个人都有一个对应于天使天堂的属天和属灵层级,一个对应于天使灵天堂的理性层级,和一个对应于灵人天堂的内在感官层级。因为天堂有三层,数量和人里面的层级一样多。这些天堂彼此截然不同且互相分离,这就是为何死后,有良心的人首先在灵人天堂,之后被主提升到天使灵天堂,最后被提升到天使天堂。如果人里面没有相同数量的天堂,使他能与它们及其状态相对应,这是不可能发生的。我由此得知是什么构成内在人,是什么构成外在人。属天和属灵事物形成内在人,理性事物形成内层人或中间人,而感官事物(不是肉体事物,而是源于肉体事物的事物)形成外在人。这不仅适用于世人,也适用于灵人。
用学者的话说,这三者,即内在人,内层人和外在人,就像目的、原因和结果。众所周知,没有一个原因,就不可能有结果,没有一个目的,就不可能有原因。结果、原因和目的就像外层,内层和至内层那样彼此不同且互相分离。严格来说,感官人,也就是思维基于感官印象的人,是外在人;而属灵和属天人是内在人,理性人则介于这两者之间;内在人与外在人通过这理性人实现交流。我知道,很少有人能明白这些话,因为人们活在外在事物当中,并从它们思考。这就是为何有些人将自己等同于动物,以为当他们的肉体死亡时,他们也将完全死亡。殊不知,他们死亡之时,正是他们开始生活之时。死后或在来世,善人先在灵人界或灵人天堂过一种感官生活,然后在天使灵天堂过一种内在感官生活,最后在天使天堂过一种至内在的感官生活。这后一种生活,就是天使般的生活才是内在人的生活;对于这种生活,几乎无话可说,因为人理解不了。
重生之人只有反思良善和真理并属灵争战的性质,才能知道内在生命的存在。事实上,内在生命才是与人同在的主之生命,因为主经由内在人而使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在外在人里面运转。凡来自内在人、在人的思维和情感中所感知到的东西,都是一种包含来自内在人的无数元素的总体印象;人在进入天使天堂之前根本感知不到这些元素。关于它们的总体效果及其性质的描述,可参看545节中的经历。不过,关于内在人所阐述的这些事因超出大多数人的理解,故对他们的救赎来说并不那么至关重要,只要他们知道内在人和外在人的存在,承认并相信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就足够了。

属天的奥秘 #5071

5071.左边的之所

5071.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“咒诅的人”,对他们的惩罚是“永火”,如以下经文所说:“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,你们这被咒诅的人,离开我,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”,以及“这些人,要往永刑里去”,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,转向邪恶与虚假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,“咒诅”表示一种转离(245,379,1423,3530,3584节)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,也不是良心的折磨,而是对邪恶的贪欲。因为在人里面,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;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,在来世则折磨他。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。
  显然,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;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,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,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。不过,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,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;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;或也可说,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。若注意这个问题,谁都能看出,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。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,“火”与“热”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(934e,1297,1527,1528,1861,2446,4906节)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,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。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,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。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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